有老友在去年初搵我合作買樓收租或者短炒,我說自己運程不佳,恐怕「搭沉船」。其實我不想合作,短炒已經難,長線收租更難,最後可能變成老友反目。
老友最後搵其他朋友合作,原先打算短炒,但原業主將物業賣給他們之後,藉疫情將生意結束,租約亦結束。疫情下沒有人買,短炒變長揸,而且租金要大幅下降。老友的合伙人當然有意見,兩人差不多反目,其實我有多少不明白那些搵人合作的人,他們差不多要保障合伙人有錢賺,壓力是很大,倒不如自己投資,賺蝕都是自己話事。否則,就算賺錢都有可能被合伙人說賣得太早,到蝕錢時又會話點解有錢賺都唔賣,與人合作的人一定不開心,而且會說「投資不會包生仔」,既然如此,為何還要搵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