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不時出現騙徒假裝業主的事件,其中一單較為經典的,是2016年有人偽造身份證,假冒業主「出售」大圍名城一個三房單位。騙徒聲稱單位連租約不能睇樓,買家不虞有詐,以920萬元成交單位,簽約時又稱忘記帶身份證,以智能手機傳送副本代替,最後騙了290萬元訂金後失蹤。
雖然騙徒最終落網,但買家亦不好受,本來以為執到平貨,豈料物業買不到之餘,更被騙去訂金。作為買家,究竟有何招數可以提防假業主呢?大致上有以下三招。
- 支票寫律師樓名
一般而言,假業主與律師串謀行騙的案件不多,而大多數律師樓在代表業主時,都會盡責任先核實業主身份,包括要核對身份證正本,查冊樓契時核對業主身份證明及簽名等,基本上律師樓已替你先行驗証業主身份。
所以建議買家如果落訂,支票抬頭要寫業主的代表律師樓,由律師確認交易後再轉交業主。不要直接將錢存入業主戶口,更加不要現金落訂,以防撞到假業主後,訂金代代平安後一走了之。
雖然上述騙案中,假業主的代表律師亦有疏忽,竟然讓騙徒以手機副本蒙混過關,但某程度都要負上法律責任,在這情況,買家亦有權向律師樓追討,減低損失。
- 要求其他身份證明
很多時騙徒只會偽造身份證明,很難同時偽造所有文件。如果對業主身份有懷疑,買家在落訂時可以要求查看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護照、回鄉證、物業稅單等。如果物業仍有按揭,亦可要求查看銀行供款單。如果業主借故推搪,便要慎重考慮是否要繼續交易。
- 無樓睇需出示業權證明
如果騙徒以連租約為由,不準睇樓,買家亦可以要求業主提供租約證明,以證實物業是否出租中。有些業主會授權他人出售單位,此時便需要求對方提供業權證明、水費、電費與管理費等單據,去核實業主身份。
- 有按揭物業較穩陣
騙徒可以透過租住沒有承造按揭的物業,藉此套取業主資料,如此便可輕易偽造樓契及身份證明,令買家防不勝防。若然物業有按揭,真樓契必定在銀行,行騙難度提高。而騙徒一向取易不取難,故有銀行按揭物業相對會較穩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