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物業送贈他人看似簡單,但涉及不少法律風險,如果下一手業主打算買入的單位屬於送贈物業,要密切注意土地註冊日期上的送贈日期。根據《破產條例》,如果贈予人在5年內有把物業以低於市價形式送贈他人,債權人有機會把向法庭要求追回有關物業。即使5年內物業已經賣給另一名買家,法庭可以裁決交易無效,並由破產管理署接管物業。另外,在《破產條例》及《遺產條例》監管下,不論是私人物業或居屋,物業3年內不得轉售。
2.是否做到按揭?
把物業以送贈形式轉讓他人,基於5年內仍存在破產風險,銀行不會批出按揭。就算物業已超過5年以上亦未必會批出按揭,是乎個別銀行風險取態,大部份往往要達8至10年以上才會順利批出。
3.如何知道是否屬於送贈物業?
要查出物業是否以送贈形式交易,可以透過查冊找到,只要瀏覽土地註冊處的「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的「查閱土地登記冊」,再輸入屋苑及單位資料,會發現業主資料會出現「DEED OF GIFT」的字眼,再輸入相關註冊摘要編號後會獲得詳細文件,便會知悉贈予人(the Donor)及受贈人(the Donee)的全名。地產代理協助處理物業交易時,如果發現物業以送贈形式交易,會提醒準買家法律及按揭風險。
4.稅項點計?
雖然送贈物業在土地註冊處的交易價是$0或「–」,但從稅務角度,送契物業與一般物業買賣無異,印花稅仍會按照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的市值支付。另外,送贈物業也受額外印花稅限制,如果受贈人取得業權後首6個月賣出物業,要被徵收樓價的20%作為稅項,6至12個月稅率為15%,24個月至36個月為10%。
5.把物業送給家人,有無其他更方便辦法?
由於送贈物業存在按揭及轉讓問題,如果父母希望把物業留給子女,長命契方式處理更為方便,當父母在世時,子女亦不能賣出物業。一旦父母身故後,物業便自動由子女持有,按揭申請與一般物業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