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疫情蔓延至全球,對市民的健康構成重大威脅,部分員工更需戰戰兢兢地前往內地公幹,保障顯得不可或缺。
新購旅遊保險保障不足
近期多個國家或城市相繼實施入境管制,若因旅遊目的地封關而導致必須取消行程,多數計劃不會賠償機票及酒店費用,只有個別保險公司會為較早前已投保的客戶作出賠償,而不同公司對條款的闡釋會有差別。
不少市民忽略的是,許多針對新型肺炎的保險保障條款,僅適用於某指定日期前已生效之保單。以旅遊保險為例,若受保人已於1月指定日期前投保,其後於旅程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保險公司通常會賠償回港後約90天的治療費用,有些公司要求索償人首先要在海外接受診治,而有些則同時保障回港後才確診之人士。至於現時新購買的旅遊保險,絕大部分不會提供特殊醫療保障。
醫療保險針對新型肺炎的額外保障
投保醫療保險後,若因確診新型肺炎而需住院,大部分保險公司提供額外住院現金保障,每日保障額通常約600至800元,上限普遍約30日、45日或8周,或提供約15,000元的一筆過賠償。若受保人因確診而需接受隔離,部分保險公司提供強制隔離現金保障,每日保障額通常約700元,上限普遍約30日,或提供約4,000元的一筆過賠償,以彌補未能上班之損失。某間公司甚至為受保人的家人提供額外保障,若受保人之確診引致其家人被強制進行家居隔離,將獲發約3,000元的一筆過現金賠償。
比較不同保險公司的其他保障範圍,個別計劃涵蓋因呼吸系統問題而進行的肺部X光檢查,以及肺或胸腔的電腦掃描,亦有某間公司為不幸因新型肺炎離世的受保人額外提供15萬身故賠償。
索償方面,不少保險公司豁免額外保障的等候期(即保單生效後,一旦確診便可索償),並推出特快理賠方案,如透過網上平台遞交申請,最快可於一個工作天內完成索償事宜。不少醫療保險計劃同時放寬住院限制,增加合資格醫院名單及放寬病房級別限制。
投保醫療保險的黃金機會
由於疫情發展難以預測,約半數保險公司僅為現有客戶提供上述額外保障,市民投保前應充分了解保單條款,以免最終未能索償。目前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保障期大多於今年4月30日完結,個別保險公司保障期則約為1年,有意參與自願醫保計劃的市民宜盡早鎖定額外保障。除了個人醫療保險外,某些保險公司也為指定的人壽、危疾或團體醫療保險持有人提供相關保障。
梁柏基
美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證監會負責人員牌照BBA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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