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天氣很適合跑步,跑完之後去到茶餐廳,有熟客請食早餐,理由是他買的國內新樓盤,本來早已確認是爛尾樓,但上星期收到地產商來電,表示以五折收回,如果他不願意,可以從法律途徑追討。老實說,在國內用法律途徑,分分鐘「妹仔大過主人婆」,就算有錢收都未必夠找律師費,又會得罪人,既然確認已付樓款是已出之物,當然答應收錢。原來是先收20%,其餘的要分兩年攤還,熟客連考慮都不用就接受了,所以請大家食早餐。
他有一點不明白,在過去六年,國內樓市暢旺,為什麼買的樓盤會變成爛尾樓?其實,就是因為樓市暢旺,樓價升了很多,地產商不甘平賣,於是拖慢建樓速度,最後就對買家說無錢起樓,他們所買的樓宇不知什麼時候才可以建成,千辛萬苦才籌得一些資金作賠償,希望買家接納。我相信大部分買家好似熟客一樣,想也不想就會接受,我估計不用一年,那個新樓盤會以另外一個名字推出。天下「老襯」多的是,又有一批傻佬排隊買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