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知道澳門銀行容許按揭客戶還息不還本,希望香港也可以跟隨,因為老友以收租為生,自從去年下半年,租客不但要求減租,而且亦有租客捱唔住要棄租。這個情況在武漢肺炎出現後變本加厲,他的收入減少,但支出沒有減少,尤其是按揭供款,所以他已經捉襟見肘,現在打算賣走一兩個單位解財困。但是如果銀行可以還息不還本,就算金管局沒有放寬逆週期措施,他仍然可以捱一段時間,他不明白點解銀行不准客戶還息不還本,就算做循環貸款,每年亦要還貸款金額4%,如果不用還本,銀行做多很多生意,當中有什麼原因。
銀行家是頂級生意人,做生意一定會賺到盡。在銀行所貸出款項當中,物業按揭的收入最低,不過亦最安全。尤其是在逆週期措施之下,如果客戶還息不還本,銀行豈不是永遠都收取低息?不過,當貸款清還了一部份,或者物業有所升值,銀行家是會以其他方法貸款給客戶,最好的莫過於叫客戶買一些金融產品,例如以前有不少人遭受莫大損失的人民幣累積期權Accumulator。這些產品可令銀行有很可觀收入,甚至令到銀行條數「好靚」,所以香港銀行是不喜歡客戶還息不還本。
不過,今時不同往日,因為澳門實施還息不還本,香港一定會睇齊。除此之外,還息不還本的確可以舒緩解困,總算對社會作出一些貢獻,但歸根究底,銀行是不喜歡還息不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