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今日(11日)出爐,首置上車盤成焦點。特首林鄭月娥表示,由於公營房屋土地供應短缺,故只會在不影響現時公屋供應的前提下,提供建議的「首置」單位,所以土地來源將會是私人發展商擁有或從政府購買得來的土地。
初步構思是透過地契條款,要求發展商作混合發展,即除興建私人房屋單位外,須設計、興建及出售指定數目的「首置」單位,出售對象的資格由政府規定,包括是居港滿7年的香港居民,從來沒有在香港置業,而收入介乎居屋收入限額和居屋限額加約30%之間,以今天居屋限額計算,這個收入上限即是單身人士的每月收入不超過3.4萬港元,而二人或以上家庭則不超過6.8萬港元。
「首置」單位的售價和面積會參考合資格人士的負擔能力,而轉讓的年期限制亦可能須較居屋更嚴緊,轉讓時如何處理購入單位時的補貼,即補價問題,則仍須進一步研究。
資料來源:東網o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