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租金走勢圖」統計,租金市場自3月份回升後,4月份升勢持續,創半年新高。雖然5月中美貿易戰突然陷入僵局,但目前本港樓價仍然相對硬淨,更不排除部分觀望的準買家或暫時轉買為租,加上接下來將步入暑假租務旺季,不少家長及大學生積極搵租盤,帶動租務市場暢旺。如果你都想將物業放租,每個月「印印腳」收租,咁接下來的放租注意事項你一定要知!
- 了解樓按條款
並非所有物業都能夠放租!若物業已抵押給銀行,原則上須徵得承按人同意才可出租物業。很多銀行對非自主物業也有按揭或放租限制,冒險放租可能會被銀行追加貸款利息、收回貸款,甚止面臨法律後果!
- 租客背景查核
簽訂租約前,了解租客背景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建議要求租客提供如身份證、收入證明等資料,業主最好影印一份副本留底,還可致電租客任職公司以確認其身份。 - 設定租金
設定租金前可參物業考樓上樓下的最近成交價,租金差別可在於室內裝修、家私用品、車位等因素。業主設定租金時需要清楚說明租金是否包含差餉、地租、管理費,大部分業主會選擇以全包形式設定租金。
- 索取綜緩人士租金津貼
若租客是綜緩申請者,建議要求租客簽署協議,同意社署將租金津貼直接過戶至業主戶口,租客一旦欠租,業主可以向社署作出舉報。
- 租約與押金
租約需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還應該明確規定因租客人為破壞而造成的房屋以及屋內物品破壞的賠償條件,避免在租賃期間使自己房屋及物品受到損失。簽訂租約時租客向業主支付兩個月押金和預付租賃首個月的租金。租約期一般為兩年,慣稱1年生1年死,雙方都必須完成第1年合約租期;而第2年雙方都有權按之前協定的通知期提出中斷租約。
- 避免傍晚收支票及交匙
不少「租霸」專門選擇傍晚、週末交支票,當業主交鎖匙後才發現是空頭支票,「租霸」已登門入室,建議收取支票後確認已過數後,才交出門匙。
- 起租首月遞交CR109
業主簽妥租約後,緊記在1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遞交表格CR109《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否則法庭日後不會受理相關租務糾紛。 若租客拖欠租金超過15日,業主可以向土地審裁處提出收樓,一般3至4個月便可以收回單位。
- 出租前為單位拍照紀
業主出租前,建議將物業的情況拍照留底記錄,當租客退租時,要求租客按相片原貌將單位還原。如果單位連電器出租,亦要額外列出家電清單。在簽正式租約前,雙方宜一同驗收家具電器、水、電、煤氣、是否正常,如無異議才簽署正式租約。
- 購買「防租霸保險」
巿面上有保險公司提供「防租霸保險」,可以就法律支出、欠租、第三者傷亡或財物損毀等法律責任索償,為業主提供保障。
若覺得以上事項繁瑣,不妨委託信譽良好的持牌地產中介幫忙。地產中介不但客源較多,在物業出租交易中亦能給予更全面和更專業的指導,為業主輕鬆解決物業出租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