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物業稅

【綠色炸彈】物業稅之慳稅攻略(3)

假如是報稅年度期間搬入,在搬入的首年,在報稅表上「本人全年以上述物業作居所用途」需把「是」的方格留空。然後自行根據銀行發出的供款單計算由搬入日起計的利息開支並填報。業主要在搬入後第二年起,物業全年用作自住,方可剔「本人全年以上述物業作居所用途」「是」的方格。 

【綠色炸彈】物業稅之慳稅攻略(2)

如果僱主願意配合,整件事可以輕鬆化處理,而且合情合理合法。在租樓以及每個稅務年度開始時,跟僱主商議好將其薪金拆成兩個部分,原薪金 60,000元,分成薪金40,000元及住屋津貼20,000元,僱主的每月支出是不變的,但當事人節省的稅務開支就大得多。

【綠色炸彈】物業稅之慳稅攻略(1)

所謂物業稅,是按物業在該課稅年度的應評稅淨值,以標準稅率計算。課稅年度是指每年的4月1日至翌年的3月31日。而物業稅的徵收對象,而是出租樓業主,如果物業於課稅年度有租金收益,業主就要報稅。即是買樓自住的業主們,無需報物業稅。

【移民資產配署】移民一定要賣樓?

近期因政治事件,令到查詢移民的人數急升。其實要移民整個過程繁複,同時對於在港有不少物業的人士,要如何處理亦是一個大問題。因此,是次同大家分析移民人士賣樓或放租要考慮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