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去世,可能会留下一些遗产,包括金钱、股票、或物业等。物业遗产继承涉及不少手续,以下是针对物业遗产继承的常见问题。
Q1:如何才能处理遗产?
A:任何人在处理死者于香港的遗产前,通常要先往高等法院的遗产承办处,取得有关遗产的授予承办书。换句话说,授予承办书即是某人有权处理死者遗产的证明文件。
Q2:如死者没有遗嘱,遗产如何分配?
A:如死者没有订立遗嘱,将根据无遗嘱法(香港法例第73章)分配,其最近亲通常被称为“遗产管理人”,优先次序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或于死者在生时已去世的子女后裔,死者的父亲或母亲,最后是死者的兄弟姊妹。
Q3: 如有遗嘱,什么情况下会被撤销效力?
A: 如另签新的遗嘱或将现有遗嘱撕毁,都会令遗嘱失去效力。同时当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才结婚,该遗嘱便可能无效。
Q4:如物业在海外,继承上有何不同?
A:继承“不动产”(例如楼房或土地)通常会由财产所在地的法例规管。举例,如死者为香港居民但在英国拥有一个单位,该物业通常会受英国的遗产继承法所规管,而英国是设有遗产税。
Q5:如物业仍有按揭,由谁支付还款?
A:一般会由继承人负责还款,除非遗嘱另有安排,如由其他遗产作还款之用例如保险费。如果物业有租金收入,业主去世后就算业权未转,遗产执行人也须就租金收入报税及填写物业税报税表,而业权继承人则须就租金收入交税。
Q6:继承遗产算不算送契楼?
不算,虽然遗产继承不涉及“代价”,但因为是由法院判令,因此业权得到保障。即使业主生前欠下巨债,而有关债务没有登记于物业上,日后有关债主都不能将债登记在物业业权上。
Q7:香港有没有遗产税?
A:遗产税于2006年2月11日被取消,申请人毋须缴付遗产税。
Q8:继承遗产物业要不要交印花税?
A:根据现时香港的法律,遗产继承的业权转让不须支付印花税。
Q9:如何订立遗嘱?
A:任何年满十八岁的人士,皆可订立遗嘱。遗嘱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以列明一个人在身故后,其遗下的资产将如何被分配。遗嘱上需书面列明意愿,并由立遗嘱人签署,写上日期以及由两名年满 18 岁的见证人同时在场下签署遗嘱,见证人及其配偶不可是遗嘱列明的受益人,否则该受益人将不能获取有关遗产。
Q10:查册会显示物业是遗产盘吗?
A:当遗产物业转名至继承人后,律师楼会把死亡证登记在物业的土地登记册。因此,可经查册了解到上手业主是否已经死亡。至于会否视为凶宅,一般而言,自然死亡,就算死亡地点是在屋内,银行都不会视为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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