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Hse】房协加强措施 公屋非持续居住3个月将视为滥用

房屋署早前公布公屋最新轮候时间,截至今年9月底,在过去12个月获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为5.6年,较上一季上升0.3年,主要原因是过去数季的新公屋单位供应减少。

每季度的平均轮候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可供编配的公屋单位数目、公屋申请者数目及申请者所选地区等。随着2024/25及2025/26年度在屯门、东涌、观塘及上水等地区均有不少新公屋供应,公屋综合轮候时间有望回落至4.5年。

收紧公屋富户政策

再加上,房屋署于今年10月起收紧公屋富户政策,回收公屋成效显著。截至今年11月,署方已收回近2,000个单位,情况包括滥用公屋而违反租约(例如丢空单位)、欠租违反租约条款或因富户政策而不符合入住资源的,短短1个月收回单位的数字贴近上年度全年2,200个单位的水平。

继房屋署收紧公屋富户政策,要求公屋租户每隔两年申报资产及居住状况后,房协亦宣布于今年12月1日起,采取加强打击滥用公屋措施,并于明年4月收紧富户政策。

分三个阶段实施

有关措施将会分短、中、长期三个阶段实施,4项短期措施已于12月1日起生效,主要是针对滥用公屋,包括若租户丢空或非经常持续居住于单位,会被视为滥用公屋,并且将非经常持续居住的定义收紧至3个月。

此外,因未符合“转换户主政策”或“富户政策”下而迁出单位的租户,若有暂时住屋需要,可申请“定期暂准居住证”,暂居期上限由现时12个月缩短至4个月,期间房协不会为租户重新评估资格。

至于中期的措施,主要是改善“富户政策”,措施将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与房屋署一样,租户需按时申报资料。在新措施下,租户须每两年申报有否持续居于单位,并已遵守与居住情况相关的租约条款,例如没有将单位分租或转租等。

除此之外,所有已签署附有“富户政策”条款租约的租户,每两年申报户主及所有家庭成员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若期间租户家庭状况有变,不论其居住年期,须每两年申报住宅物业、资产及入息,拥有香港住宅物业的租户必须迁出其单位。

事实上,公屋供应紧张,不少基层一屋难求,轮侯时间愈来愈多。屋屋署及房协一同收紧政策,无疑可以打击滥用公屋的情况,回收的公屋数量必然会超过以前的,务求多管齐下的增加公屋供应,缩短轮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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