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户政策杀埋身!房屋协会下月一日开始引入富户政策,新租户住满十年后要申报入息及资产,若超过指定水平便要缴交倍半或双倍租金,甚至须迁离单位,做法与房屋委员会看齐,房协估计每年约有二千户受影响。公屋联会指房委会的富户政策实施多年并无成效,因为住户会透过删去子女户籍免受措施影响,质疑房协引入措施只会扰民。
房协表示,富户政策只适用于新租户及将租约转换予非户主配偶的住户。而根据纪录,每年重新签订租约的个案约有一千四百宗,新入住单位所签订的租约则每年约有数百份。至于受重建影响获安置到新屋邨,须签新租约的现有租户,房协会视为“搬屋”处理,租户继续不受富户政策影响。
新租户或重新签约的住户,住满十年后要申报入息及资产,其后每两年再申报;如家庭状况有变,包括转换户主或增加十八岁或以上家庭成员,不论居住年期,亦须每两年申报入息及资产。部分租户则不受富户政策影响,当中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年满六十岁或以上、所有家庭成员均领取综援或社会福利署发放伤残津贴的家庭。
房协续称,为了让房协出租屋邨轮候册申请人知悉富户政策,今年初已发信通知他们有关安排。房协亦会在本月下旬在屋邨举办富户政策简报会,向租户讲解政策的执行细节及申报安排,以及备有海报和小册子供租户查阅,亦会将相关资讯上载房协网页。
与房委会富户政策相若,若房协出租单位的住户在港拥有住宅物业、或家庭入息超过申请出租屋邨入息限额五倍,或家庭总资产净值超出申请出租屋邨入息限额一百倍,便须迁离单位。若住户入息超逾申请出租屋邨入息限额两倍但不高于三倍,则须缴交倍半租金;而入息超过申请出租屋邨入息限额三倍但不高于五倍,则须缴交双倍租金。
对于有居民拟以删除子女户籍的方法避过富户政策,房协表示,若删减人口后,名列于租约上的人数低于单位最少的居住人数时,住户便要调迁往一个较细面积的单位。若住户拒绝三次编配,房协会考虑收回单位。
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说,房协富户政策只有新住户才受影响,相信因此收回的单位数目不多,而在现时的楼市下,居民一旦被要求迁出单位,势难租私楼或买楼,“既然政策扰民,又无成效,何必呢?”公屋联会将于本月底与房协行政总裁黄杰龙会面,反映居民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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