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说,根据传媒报道,首季十宗买卖,有三宗业主蚀钱。如果在近五年买入,蚀钱绝不出奇。但是有一些蚀钱买卖,业主已经买入七、八年,买入这么久还要蚀钱,投资物业似乎非是好的选择。
老友可能未有深入了解,现在蚀钱的买卖,大多数不是由业主决定卖出,应该是银主盘,由银主卖走。银主不会理业主是否蚀钱,最紧要卖走物业之后可以取回欠款。因此,欠债率比较低的银主盘反而会被银主以低价卖走,造成市场上蚀钱的成交不断出现。至于欠债率比较高的银主盘,反而会有一线生机,不过,都不会挨得太久。老实而言,把物业按给财仔,须付高息,业主基本上已经卖了层楼。因此,如果那些业主知道自己无能力从财仔手中取回物业,倒不如早日由自己卖走,不但可以取得较高价钱,还可以对他人说不睇好楼市,所以才卖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