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报告今日(11日)出炉,首置上车盘成焦点。特首林郑月娥表示,由于公营房屋土地供应短缺,故只会在不影响现时公屋供应的前提下,提供建议的“首置”单位,所以土地来源将会是私人发展商拥有或从政府购买得来的土地。
初步构思是透过地契条款,要求发展商作混合发展,即除兴建私人房屋单位外,须设计、兴建及出售指定数目的“首置”单位,出售对象的资格由政府规定,包括是居港满7年的香港居民,从来没有在香港置业,而收入介乎居屋收入限额和居屋限额加约30%之间,以今天居屋限额计算,这个收入上限即是单身人士的每月收入不超过3.4万港元,而二人或以上家庭则不超过6.8万港元。
“首置”单位的售价和面积会参考合资格人士的负担能力,而转让的年期限制亦可能须较居屋更严紧,转让时如何处理购入单位时的补贴,即补价问题,则仍须进一步研究。
资料来源:东网o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