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有不少关于自制首置身份(“甩名”)买楼避税的报导,“甩名”是指原先联名置业的人士,其中一方除名,在没业权在身的情况下,可恢复“首置客”身份。政府亦指留意到部分人自制首次置业身份入市,并会密切留意楼市发展,有意见认为政府可考虑设立时限,如业主在“甩名”后5年内不能重新以首置名义入市。
近月楼价回升,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资料显示,私人住宅楼价指数连升4个月,今年首4个月已累升近9%,距离去年历史高位,更只差约1%。楼价高企,加上“辣招”调控下,部分买家继而利用内部转让,以自制“首置客”身份入市。
然而,内部转让个案占整体二手住宅买卖比例属低水平。根据本行综合土地注册处数据显示,今年首季录得逾9,200宗二手住宅注册,当中涉及内部转让注册(买卖双方其中一个名字相同)约1,000宗,占比仅约1成左右。
政府针对“甩名”入市而出招,相信主要是减少物业的投资需求。然而此举亦有机会影响到一些如离婚、分居或子女原与父母同住,但因要组织新家庭,需要“甩名”重新置业的人士;故政府应慎重考虑,切勿殃及池鱼。
现时利率低企,有些人自制首置身份重新入市的目的,是作长线收租用途。加上自从多项“辣招”出台后,短线炒卖基本上绝迹,购买物业作收租用途多属长远。此举变相为市场增加租盘供应,为那些负担不起高昂楼价而租楼的人士提供多些租盘选择,亦不失为纾缓供应紧绌的方法。因此,为免重蹈推出“辣招”后的覆辙,政府在针对“甩名”入市而出招前要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