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案中,金融服务业新措施如下:
●为鼓励更多内地、亚洲地区以至“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者及集资者参与香港债券市场,计划推出一系列措施,从吸引企业来港发债。
●建议推出为期3年的债券资助先导计划,将适用于首次在香港发行债券的合资格机构。每次债券发行的资助金额为发行费用的一半,以250万港元为限。每间企业最多可就2次债券发行申请资助。金管局稍后公布详情。
●建议修订合资格债务票据计划,增加可以参与计划的票据类型,由现时须由金管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和结算的票据,扩大至包括在联交所上市的债务证券;并将税务豁免范围,由原来年期不少于7年的债务票据,扩展至所有年期的债务票据。。
●建议再以年满65岁的香港居民为对象,于今明2年继续发行银色债券。
●建议推出借款上限为1,000亿港元的绿色债券发行计划,集资所得将拨入基本工程储备基金。另会设立绿色债券资助计划,向合资格的绿色债券发行机构提供资助。
●会再修订《税务条例》,将利得税宽减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向其在岸相联法团提供的指明财资业务。
●已预留5亿元,作为未来5年推动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专用款项。
●委托金管局构思成立金融学院,汇聚金融发展局、金融业界、学术界、专业培训机构和监管机构之所长。
资料来源: 东网o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