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疫情蔓延至全球,对市民的健康构成重大威胁,部分员工更需战战兢兢地前往内地公干,保障显得不可或缺。
新购旅游保险保障不足
近期多个国家或城市相继实施入境管制,若因旅游目的地封关而导致必须取消行程,多数计划不会赔偿机票及酒店费用,只有个别保险公司会为较早前已投保的客户作出赔偿,而不同公司对条款的阐释会有差别。
不少市民忽略的是,许多针对新型肺炎的保险保障条款,仅适用于某指定日期前已生效之保单。以旅游保险为例,若受保人已于1月指定日期前投保,其后于旅程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保险公司通常会赔偿回港后约90天的治疗费用,有些公司要求索偿人首先要在海外接受诊治,而有些则同时保障回港后才确诊之人士。至于现时新购买的旅游保险,绝大部分不会提供特殊医疗保障。
医疗保险针对新型肺炎的额外保障
投保医疗保险后,若因确诊新型肺炎而需住院,大部分保险公司提供额外住院现金保障,每日保障额通常约600至800元,上限普遍约30日、45日或8周,或提供约15,000元的一笔过赔偿。若受保人因确诊而需接受隔离,部分保险公司提供强制隔离现金保障,每日保障额通常约700元,上限普遍约30日,或提供约4,000元的一笔过赔偿,以弥补未能上班之损失。某间公司甚至为受保人的家人提供额外保障,若受保人之确诊引致其家人被强制进行家居隔离,将获发约3,000元的一笔过现金赔偿。
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其他保障范围,个别计划涵盖因呼吸系统问题而进行的肺部X光检查,以及肺或胸腔的电脑扫描,亦有某间公司为不幸因新型肺炎离世的受保人额外提供15万身故赔偿。
索偿方面,不少保险公司豁免额外保障的等候期(即保单生效后,一旦确诊便可索偿),并推出特快理赔方案,如透过网上平台递交申请,最快可于一个工作天内完成索偿事宜。不少医疗保险计划同时放宽住院限制,增加合资格医院名单及放宽病房级别限制。
投保医疗保险的黄金机会
由于疫情发展难以预测,约半数保险公司仅为现有客户提供上述额外保障,市民投保前应充分了解保单条款,以免最终未能索偿。目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保障期大多于今年4月30日完结,个别保险公司保障期则约为1年,有意参与自愿医保计划的市民宜尽早锁定额外保障。除了个人医疗保险外,某些保险公司也为指定的人寿、危疾或团体医疗保险持有人提供相关保障。
梁柏基
美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证监会负责人员牌照BBA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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