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对于香港开发商来说绝对是喜大普奔,原因则是政府宣布不会在本立法年再度推出空置税,并撤回相关条例草案。香港的空置税是什么?它和内地的有什么不同?又为何始终无法尘埃落定?
我们先从大家熟悉的内房市场开始聊,据2019年的国际统计局资料显示,全中国已经30亿套房,人均居住面积更达到40.8平方米。明明供应量已经足够了,但依然有那么多人无房可住,有人提出房子作为做保值的投资产品之一,被投资者追捧,因此大部分房子都集中在小部分人手里。为此,国家住建部便提出了一个“空置税”的概念,吓得手持几套房还打算继续买的投资者们打了个寒颤。
与此同时,香港楼市也正在迎头赶上一场“空置税”的浮沈,但此“空置税”和彼“空置税”,从肉身到灵魂都截然不同,却又遇上了同样“无限滞后”的命运。
内地向业主征收VS 香港向开发商征收
内地:指对空置(不住不租)一定时间的居民房屋,向业主征税。
香港:指对空置(一手房)一定时间的新楼盘物业,向开发商征税。
不能看出,虽然同叫“空置税”,但在内地和香港的定义截然不同,征税的目标不同,付税费的主体也不同。很明显,内地这一举措是为了稳固“房住不炒”的概念,也就是限制投资者的;而香港提出的条例则是为了促使开发商快点把房子拿出来卖,不要囤货。唯一相同的是,两者都是想助刚需买家尽快上车。
1千万新房 每年50万空置税
由于内地的相关方案还没走到“征收标准”这一步,我们就先来看看香港的情况。新楼盘建成并获得入伙纸(预售证)超过一年,如果开发商还没能将房子卖出去,或者不卖只租超过六个月,政府将向开发商收取每年房价5%的空置税。什么意思呢,一套1千万的新房,1年没卖出,开发商就要给政府每年50万的空置税。
永不落地的空置税
在内地,无论土地还是楼市,涉及的范围都太广泛,很难界定一个“空置”的标准,再加上一旦实行,很可能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锁反应,例如前往一二线城市奋斗的小城市居民,他们老家的房子会被认为常年处于空置状态,明明在外打拼的经济压力已经很大,却仍会被征税。类似的可能性多不胜数,因此纸上谈兵虽然容易,但真正落地难度极大。
而针对香港的情况,自两年前提案以来,外界就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觉得这是一个推动住宅供应的好方法,也有人觉得它暂时还没到非立法不可的地步。我们唯一可以尝试理解的是,目前来看,政府认为空置税并不适合在楼市现状下推出,至于何时又会再一次被提及,我们也无从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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