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說,根據傳媒報道,首季十宗買賣,有三宗業主蝕錢。如果在近五年買入,蝕錢絕不出奇。但是有一些蝕錢買賣,業主已經買入七、八年,買入這麼久還要蝕錢,投資物業似乎非是好的選擇。
老友可能未有深入了解,現在蝕錢的買賣,大多數不是由業主決定賣出,應該是銀主盤,由銀主賣走。銀主不會理業主是否蝕錢,最緊要賣走物業之後可以取回欠款。因此,欠債率比較低的銀主盤反而會被銀主以低價賣走,造成市場上蝕錢的成交不斷出現。至於欠債率比較高的銀主盤,反而會有一線生機,不過,都不會捱得太久。老實而言,把物業按給財仔,須付高息,業主基本上已經賣了層樓。因此,如果那些業主知道自己無能力從財仔手中取回物業,倒不如早日由自己賣走,不但可以取得較高價錢,還可以對他人說不睇好樓市,所以才賣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