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一向不主張置業的老友突然買樓,還對其他人說一定要買樓,否則有可能會遇上很尷尬的情況。有知情朋友話,老友一向租樓住,原業主打算賣樓,首先問老友有沒有興趣,老友「Say No」,業主將單位賣給一個內地人。新買家答應老友可以繼續租住,本來無問題。但是後來老友發覺,新買家原來是國內友人,老友過往的優越感立刻消失了,唯有說租樓只是暫時性,很快會買返一個自住單位。
很多人不知道,現在有不少打算移居香港的內地人,在未移居之前,首先買了樓。如果暫時用不著就會租予香港人,因為他們知道,香港租務法例是很嚴謹的,當租約到期,如果傾不成新租約,租客一定會走,租客不交租都要走,雖然租金回報比定存大約少1%,但物業長遠必升,足夠彌補損失。萬一定存利息下降,租金收入超過定存,就可以有雙重收益。因此,內地客在香港的投資,買樓收租是在前列位置,但以往要俾30%辣招稅,無端端先俾10年租金收入給香港政府,試問又點會有內地人在香港買樓,現在唔使俾,當然又唔同。
不少香港人即使租樓住,見到內地朋友都會「認屎認屁」,甚至看不起內地朋友。現在情況有所改變,不少內地人有能力在香港買樓,香港人有機會租住內地人所買的單位。如果雙方認識,就一定很尷尬。所以,有能力的香港人最近都考慮買樓,否則隨時冒出一個內地老友做自己的業主,姿態立刻低了一截。港人如果要保持高姿態,最好買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