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去睇牙醫,護士小姐說屋企以創新高價買了一個居屋單位。她們本來想等多一會,但房屋署已經來信說她們屬超級富戶,限時限候要搬離住緊公屋單位,在未搬離之前要交三倍租金。她們見遲早要買樓,見到有合適的單位,樓價雖然比市價貴一些,但亦在負擔能力之內,所以沒有商量太久就把那個單位買下來。其實,現在成為公屋富戶很簡單,買兩個車位就會變成公屋富戶,就會被房署要求交回公屋。公屋富戶群數目愈來愈大,有如此龐大購買力,難怪細價樓樓價不斷上升。
本來公屋居民是不應該出售他們有幸買入的公屋,但奈何樓價升得太高,如果家庭有人需要用錢,最簡單方法就是將公屋加按,甚至將公屋出售。至於出售後又可以住在哪裡?這是另外一個問題,而事實上已經演變成為一個社會問題,不少住劏房甚至露宿街頭的人,他們曾經也是公屋業主,所以,千萬別羨慕那些以創新高價出售公屋的人,他們有可能是未來的露宿街頭的人,又千萬別嘲笑那些以創新高價買細價樓的人,他們很多都是富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