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香港樓價高企,情侶要買得起樓,可能都需要兩人一齊夾份。不過,情侶夾份買樓亦有風險,就是不幸分手後,物業資產要如處理?
情侶買樓方法
情侶買樓時,可選擇用一人名買樓或是二人聯名買樓,使用一人名買樓是為了保持其中一方的首置名額。假若雙方都有夾份首期,並一同供樓,或是由一方出首期,並共同供樓,即使物業並非由二人聯名擁有,只要其中一方提出證據,有份支付首期以及供樓,都有機會取回部份物業的權益。
而為免在分手時出現爭執,其實建議在買樓前,即使由一人名義上持有,亦應定下協議,說明雙方在物業上的權益,以及將物業出售後的利潤分配。否則沒有名的一方要提出證據,表明上有名的人只是以信託形式持有,為另一半托管物業。
二人聯名買入方法
至於聯名買入方法亦有兩個,一個是分權共有,另一個是聯權共有。情侶在聯名買樓時要想好用另個方法。其中分權共有,是指兩人按照一定比例持有物業的業權,視乎兩人付出情況或雙方協定,可以各佔一半,或是64、73比例不等。假如日後分手一方想賣樓,但另一方不願,只能按照所佔有比例出售物業,成為了碎契樓,樓價估值大打折扣。雙方若不想賣樓,亦可考慮繼續持有,並將物業出租,再按雙方權益攤分租金。
至於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兩人以聯名形式,共同擁有全部業權,即被視為同一擁有人。由於業權重疊,若要賣樓,必須二人同意,非一人話事。同時若不幸,其中一方身亡,業權便自動轉到另一方。
由於考慮情侶感情有機會出現變掛,聯名買入時,建議使用分權共有,一來日後可通過內部轉讓將物業業權轉到其中一方手中,回復首置身份。二來,日後分手亦較易將物業的利潤,按各自的權益作分配。另外,建議雙方保留供款的證明,以便日後作為自已對物業貢獻的一部份。
整體而言,情侶分手後處理物業資產是難以例出一個最公平的方法,要靠雙方的協議,否則若交由法庭處理,當中亦會涉及龐大法師費用。因此,最好是在買樓前,尤其是未結婚的情侶,說明日後物業的利益分配,釋除雙方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