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生活,每天要考慮著如何抽濕去霉已經夠煩心,如果再碰上樓上滴水或者牆面、地面滲水,實在是雪上加霜。要留意的是,家居滲水可不是潮濕那麼簡單,如果不妥善處理,不僅會長期影響居住環境,分分鐘還會破壞樓宇的結構,到時或許要大裝修才能搞得定。今日就教大家3個步驟走出「家居漏水陰霾」!
STEP 1:發現漏水源頭
當發現任何漏水的現象,首先要檢查清楚是否是自己家中存在的問題,比較多見的原因有:
- 外界的污水、雨水通過天台或外牆滲入;
- 家中的供水管或排水管損壞而發生漏水;
- 樓板防水層或浴缸封邊破損;
- 馬桶破損造成漏水。
如果滲水的源頭來自破損的供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那麼便不用太過擔心,因為只需要請專業防水工程公司進行簡單的漏水檢測及修復工程,便可恢復使用。
STEP 2:求助管理處或滲水辦
但如果仔細檢查後確定滲漏並非出自自己家,那麼便需要與隔壁鄰居或樓上住客商討共同找出漏水源頭並督促其進行維修。業主具體可以做的是:
- 求助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
- 若無法與懷疑滲水的單位負責人協商解決,可致電1823向食環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俗稱「滲水辦」)尋求幫助。
「滲水辦」通常會在接到電話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業主,之後工作人員會進行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懷疑漏水的單位,進行非破壞式測試(如色水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如果證實漏水源頭來自被懷疑單位,「滲水辦」會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給相關人士,要求在指定期間內解決問題,否則可能會被檢控及罰款,最高可罰款10,000港元及就妨擾持續每天罰款200港幣。
但要提醒各位業主的是,如果滲水只屬輕微或間歇性出現,而「滲水辦」經調查後仍找不到源頭的話,「滲水辦」便不再會提供幫助。
STEP 3:請律師協助解決
正如前面所說,如果「滲水辦」表明不會再提供幫助,但漏水問題又持續困擾,怎麼辦呢?如果業主有明確高度懷疑的對象,而對方又一直採取逃避態度的話,可以考慮聘請律師並出律師信要求對方根據大廈公契內容,停止滲水,甚至提出民事索償。
小貼士:找公證行進行測試及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報告須收費上萬元。
火險未必賠
想要解決家居漏水問題,檢驗費、裝修費都避無可避,那麼在買房時購買的火險會否可以理賠呢?事實上火險只會保障樓宇結構如牆壁、窗戶、天花、地板及受保業主購買物業時已有的裝修。也就是說,如果天花板沒有經過裝修,天花滲水又屬於不可預見的意外,而該意外又在火險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便會支付重新裝修的費用。但如果涉及賠付的部分曾被改裝,即使買了火險也未必可以獲得賠償。
值得留意的是,保險公司只會賠償因意外引致的損失,例如樓上住戶爆水管、甚至忘記關水喉等原因,但如果漏水是因為大廈年久失修等人為原因導致,則不被包括在保障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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