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襲港,增添了供樓人士的供樓壓力,多間銀行為按揭客戶推出「還息不還本」的靈活方案,並豁免申請手續費,舒緩合資格人士的財政困難,幫助他們度過難關。不過,當採用「還息不還本」的方案時,有甚麼因素需要留意?是否個個業主都可以使用這個方案?
(一)手上現金不夠可申請
「還息不還本」讓供樓人士在半年至一年內只需向銀行繳付利息,暫時毋須償還本金,對於手上現金儲備已所餘無幾、又擔心隨著經濟下行,手上飯碗不保的供樓人士,可以透過計劃增加手上現金。假設本身樓價600萬,承造6成按揭,按揭利息為2.25%及供款25年計算,如果決定第三年選用「還息不還本」計劃,原本第三年需要償還的本金113,513元,可以一年後才支付,可幫助有急切現金需要的人士紓緩現金流壓力。
(二)注意總利息開支增加
不過使用「還息不還本」計劃時需要注意,雖然該年能延遲償還本金,但整體利息成本會增加。以同一個案為例,第三年原本利息支出為74,895元,現在使用計劃後,本金可以延後償還,但第三年需要額外利息為76,056元,在總共利息方面,全期利息增加至1,186,267元(1,110,211元+$76,056元)。要抵銷利息支出,可以在手上資金充裕時,透過投資或高息存款掛鈎戶口(Mortgage Link)賺回利息。
(三)留意申請資格及日期
每間銀行的「還息不還本」方案申請資格有所不同,除了普遍要求客戶還款紀錄良好及供款一年或以上,還不包括居屋計劃、租置屋計劃、未補地價公營房屋、公務員貸款計劃及發展商二按等。申請時間方面,每間銀行各有不同,例如工銀亞洲的申請時間較長,為二月初至八月底,但中銀香港、南洋商業銀行及渣打銀行的申請時間為三月初至六月底。由於銀行有機會隨時調節措施細則,可在申請前向相關銀行查詢方案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