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推廣署今日公布最新「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資料,由3月1日起,將移民本港資產要求由持有2年3000萬元淨資產,改為僅需持有6個月,並可計入家庭成員共同資產。美聯移民顧問高級策略總監鄭天殷,對新調整表示歡迎,認為可簡化流程,削減時間成本,有助增加申請量,估計申請數量有望迎來「爆發式」增長。
什麼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重新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本計劃”),協助資本投資者通過在香港投資來取得居港資格。本計劃的申請者需要在香港投資不少於3,000萬港元的獲許投資資產。
2025年「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優化:
優化淨資產規定
- 申請人只須證明在提出申請前六個月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
- 在申請人與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淨資產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亦會獲考慮。
新增持有投資方式
- 除現行持有方式外,申請人亦可透過全資擁有的私人公司持有投資,為新計劃與在港設立家族辦公室兩者之間帶來協同效應。該私人公司須於申請人提出投資規定審查申請之前六個月的整段期間內符合以下條件:
- 在香港成立或登記
- 由申請人/投資者全資擁有
- 只持有獲許投資資產
- 須為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家控工具)或於家控工具下的家族特定目的實體,而該家控工具須在香港至少有兩名全職員工進行家控工具的活動及每年須在香港承付至少200萬港元的營運開支
- 由申請人/投資者家族的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該辦公室為該家族的家控工具管理根據《税務條例》附表16C所指定的資產淨值總額須不少於2.4億港元。
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容許投資住宅物業
根據2024年10月發布《施政報告》,「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有了重大更新:
- 住宅物業投資: 新計劃現允許申請人投資住宅物業。
- 住宅投資門檻: 如選擇投資住宅物業,該單一物業成交價須為5,000萬港元或以上。
- 房地產投資上限: 房地產投資(包括所有住宅及非住宅物業)可計入符合最低投資門檻要求的總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元。
申請資格及條件
要成功申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者需滿足以下關鍵條件:
- 年齡要求: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
- 國籍限制: 開放給外國國民(阿富汗、古巴和朝鮮除外)、澳門特區居民、擁有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國公民,以及台灣華僑居民。
- 資產審查: 申請人需證明在提出申請前兩年內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淨資產。
- 投資承諾: 獲批後180天內,必須在香港投資至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
- 無不良記錄: 申請人在香港及原居地須無不良記錄。
- 經濟能力: 能夠證明有能力在香港維持生計,無需依賴投資收益或公共援助。
投資要求詳解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投資要求較之前版本有所提高,主要包括:
- 最低投資額: 3,000萬港元
- 資產配置:
- 至少2,700萬港元投資於證監會認可的金融資產及非住宅房地產
- 必須投資300萬港元於支持創新科技等重點行業的專門投資組合
- 非住宅房地產投資: 新增可投資非住宅房地產,上限為1,000萬港元
- 投資期限: 須維持投資連續七年
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提供多元化的投資選擇,包括:
- 股票: 港元或人民幣交易的聯交所上市公司股票
- 債券: 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等
- 存款證: 由認可機構發行的港元或人民幣計價存款證
- 後償債項: 由認可機構發行的港元或人民幣計價後償債項
- 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 包括ETF和非上市基金
- 有限合夥基金: 私人有限公司合夥基金的擁有權權益
- 非住宅房地產: 香港商用及工業用途房地產,投資上限1,000萬港元
- 住宅房地產:投資單一物業須5,000萬港元或以上,計入最低投資額的上限為1,000萬港元
新舊計劃對比
項目 | 舊計劃(2003-2015) | 新計劃 |
最低投資額 | 1,000萬港元 | 3,000萬港元 |
非住宅房地產投資 | 不允許 | 允許(計入最低投資額的上限為1,000萬港元) |
住宅房地產投資 | 不允許 | 允許(單一物業須5,000萬港元或以上,計入最低投資額的上限為1,000萬港元) |
創科行業投資要求 | 無 | 必須投資300萬港元 |
投資期限 | 7年 | 7年 |
資產要求 | 申請前2年內淨資產不少於1,000萬港元 | 申請前2年內淨資產不少於3,000萬港元 |
申請流程指南
- 訪問投資推廣署官方網站
- 下載並填寫申請表格
- 準備所需文件(如資產證明、投資計劃等)
- 通過郵寄或親自遞交申請至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辦公室
- 等待審批結果
- 獲得原則性批准後,在180天內完成規定投資
- 獲得正式批准,開始在香港居留
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首十個月的實況與數據
新計劃於2024年3月1日推行,首十個月的主要數據如下:
接獲查詢 | 近7 000宗 |
接獲申請 | 逾800宗 |
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的申請 (即申請人已證明在遞交申請前兩年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 | 733宗 |
已獲核實符合投資規定的申請 (即申請人已在六個月限期內完成在港3,000萬港元的投資) | 240宗 |
預計可為香港帶來的投資金額 | 逾240億港元 |
常見問題解答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與舊計劃有何主要區別?
新計劃提高了最低投資額至3,000萬港元,並新增了非住宅房地產投資選項和創科行業投資要求。
投資期間如遇市場波動導致資產縮水,需要追加資金嗎?
不需要。即使遇到市場波動導致資產縮水,投資者也無需追加資金。
可以提取投資增值收益嗎?
不可以。計劃規定投資者不得取走投資增值收益。
獲得香港永久居留權需要多長時間?
投資者及其受養人在香港連續居住滿七年後,可依法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
申請過程中需要中介機構協助嗎?
雖然不是必須,但考慮到申請過程的複雜性,建議尋求專業中介機構(如美聯物業)的協助,以確保申請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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