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6年10月14日
本文整理香港房屋委員會公屋「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申報、 2.5倍至4.5倍租金、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及遷出規定。 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一般按年度檢討,住戶應以房屋署發出的申報表、 通知書及最新官方資料為準。
公屋住戶家庭入息或資產上升,是否一定要立即遷出?答案是不一定。 房委會會按住戶的家庭入息、總資產淨值、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有沒有按時申報,以及是否符合豁免條件作出處理。
一般而言,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兩倍的住戶,可能須繳交較高租金; 入息超逾五倍、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指定門檻、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或選擇不申報的住戶,原則上須遷離公屋。
30秒重點
- 公屋申請者的入息及資產限額,亦是計算富戶政策部分門檻的重要基準。
- 入息超逾限額兩倍但不高於三倍,一般須繳交2.5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 超逾三倍但不高於四倍,一般須繳交3.5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 超逾四倍但不高於五倍,一般須繳交4.5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 入息超逾五倍、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資產超逾指定門檻,原則上須遷出。
- 「資產門檻」是現行公屋每月入息限額的100倍,不是公屋申請資產限額的100倍。
- 拒絕申報或逾期不交申報表,可導致租約被終止。
文章目錄
公屋入息2025-2026|甚麼是公屋富戶政策?
一般所稱的「公屋富戶政策」,是指房委會的 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 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
政策目的,是要求經濟能力較佳的公屋住戶繳交較接近其負擔能力的租金, 並要求已具有私人住宅物業或經濟能力明顯超出公屋資助對象的住戶遷出, 以便將有限的公屋資源編配給更有需要的家庭。
富戶政策不是單純以「人工高過公屋申請上限」便立即收回單位。 房委會會比較住戶家庭入息與相同家庭人數的現行公屋入息限額, 再按超額倍數釐定租金或是否需要遷出。
重要分別: 「公屋申請資產淨值限額」用於審核新公屋申請; 富戶政策的強制遷出資產門檻,則以相應家庭人數的 公屋每月入息限額乘以100計算。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公屋入息2026|2026/27年度入息及資產限額
2026/27年度公共租住房屋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已由 2026年4月1日起生效。 富戶政策計算入息倍數時,應按住戶家庭人數,對照當時有效的公屋入息限額。
例如,2026/27年度一人家庭的公屋每月入息限額為 13,230元。相應的一人家庭富戶政策資產遷出門檻, 原則上為該入息限額的100倍,即1,323,000元。
| 家庭人數 | 每月入息限額 | 資產淨值限額 |
|---|---|---|
| 1人 | 13,230元 | 295,000元 |
| 2人 | 20,680元 | 400,000元 |
| 3人 | 25,870元 | 521,000元 |
| 4人 | 32,020元 | 608,000元 |
| 5人 | 40,150元 | 675,000元 |
| 6人 | 46,620元 | 731,000元 |
| 7人 | 51,400元 | 781,000元 |
| 8人 | 57,470元 | 816,000元 |
| 9人 | 63,380元 | 904,000元 |
| 10人或以上 | 69,150元 | 974,000元 |
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通常每年檢討,因此不應將2025/26年度數字繼續稱為 「2026最新限額」。住戶填寫申報表時,應以申報周期及房屋署通知所採用的限額為準。
公屋入息2025|2025/26年度入息及資產限額
以下是由2025年4月1日起生效的2025/26年度公屋申請限額, 現只作歷史比較及理解政策用途。 2026年4月1日後的現行資格,應查看2026/27年度官方限額。
| 家庭人數 | 每月入息限額 | 資產淨值限額 |
|---|---|---|
| 1人 | 13,090元 | 291,000元 |
| 2人 | 20,230元 | 394,000元 |
| 3人 | 25,100元 | 514,000元 |
| 4人 | 31,000元 | 600,000元 |
| 5人 | 38,650元 | 666,000元 |
| 6人 | 45,440元 | 721,000元 |
| 7人 | 49,930元 | 770,000元 |
| 8人 | 55,830元 | 805,000元 |
| 9人 | 61,570元 | 892,000元 |
| 10人或以上 | 67,180元 | 961,000元 |
上表為2025/26年度歷史限額,並非2026年4月1日起生效的最新限額。
公屋富戶入息超額|2.5倍、3.5倍及4.5倍租金
房委會於2025年通過收緊富戶政策,將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額兩倍至五倍的住戶, 分為三個加租級別。
| 家庭入息水平 | 一般處理 | 重要注意事項 |
|---|---|---|
| 不超逾入息限額兩倍 | 一般繳交原有租金 | 仍須按規定申報及符合租約條款 |
| 超逾兩倍但不高於三倍 | 2.5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 以房屋署核定的家庭入息為準 |
| 超逾三倍但不高於四倍 | 3.5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 須留意其後申報及租約安排 |
| 超逾四倍但不高於五倍 | 4.5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 連續多年處於此級別可觸發遷出安排 |
| 超逾五倍 | 原則上須遷出公屋 | 以房屋署正式通知及覆核結果為準 |
上述倍數是以住戶家庭人數所對應的現行公屋每月入息限額計算, 並不是以公屋租金、家庭資產限額或單一家庭成員的薪金計算。
公屋富戶入息倍數如何計算?
假設某年度四人家庭的公屋每月入息限額為31,000元:
- 兩倍為62,000元;
- 三倍為93,000元;
- 四倍為124,000元;
- 五倍為155,000元。
如果家庭每月入息為80,000元,便屬於超逾兩倍但不高於三倍的級別。 如果家庭每月入息超逾155,000元,便超逾五倍門檻。
注意: 上述31,000元是2025/26年度四人家庭的歷史例子。 實際申報必須使用申報周期適用的最新限額,不可直接沿用例子。
公屋富戶資產限額如何計算?
富戶政策下的強制遷出資產門檻,是相應家庭人數 現行公屋每月入息限額的100倍。
計算概念如下:
富戶政策資產遷出門檻 = 相應家庭人數的公屋每月入息限額 × 100
以2026/27年度一人家庭為例,公屋每月入息限額為13,230元, 資產遷出門檻便是1,323,000元。
這個數字與一人公屋申請者的「資產淨值限額」並不相同。 前者是現有住戶在富戶政策下的遷出門檻; 後者是新公屋申請者接受資格審查時使用的限額。
哪些項目可能被視為家庭資產?
住戶一般須按申報表及房屋署要求申報家庭成員在香港及海外持有的資產,例如:
- 現金及銀行存款;
- 股票、基金、債券及其他投資;
- 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
- 車輛;
- 的士、小巴牌照或其他可估值牌照;
- 業務、合夥生意及公司權益;
- 香港以外的土地或物業;
- 其他可折現或具市場價值的資產。
不同資產的估值日期、扣除項目及計算方式可以不同。 住戶應按申報表如實填寫,不應只計銀行戶口餘額, 亦不應在申報前刻意轉移、隱瞞或低報資產。
公屋富戶在甚麼情況下須遷出?
在富戶政策下,住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原則上可能須遷離公屋:
- 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住戶或其家庭成員擁有、共同擁有,或透過公司持有香港住宅物業權益。
- 家庭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額五倍: 須按相應家庭人數及當時有效的入息限額計算。
- 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指定門檻: 即超逾相應家庭人數現行公屋每月入息限額的100倍。
- 不申報或逾期不交表: 未在指定期限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申報,可被要求遷出。
- 連續多年處於四倍至五倍入息級別: 按收緊後安排,連續四年家庭入息超逾限額四倍但不高於五倍, 可觸發遷出安排。
- 虛假陳述或隱瞞資料: 除租約被終止外,亦可能涉及追收租金、行政處分或法律責任。
住戶收到遷出通知後,如認為房署使用的家庭人數、入息、資產、 物業擁有權或豁免資料不正確,應在通知列明的期限內提出申述或覆核, 並提交相關證明。
公屋住戶何時需要申報入息及資產?
一般公屋住戶在入住公屋滿十年後,須按富戶政策每兩年申報一次。 房屋署會按申報周期向住戶發出申報表,住戶須在表格列明的期限內交回。
不應將申報時間一概寫成「每年4月及10月派表、收到後一個月內遞交」, 因為個別住戶的申報批次、期限及補交文件要求可能不同。 最準確的期限,是房屋署寄出的申報表及通知書所列日期。
申報表一般涉及哪些資料?
- 所有家庭成員的入息;
- 家庭總資產淨值;
- 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 家庭成員身份及戶籍變動;
- 是否符合指定豁免條件;
- 房屋署要求提交的證明文件。
如果住戶申報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房署可按物業擁有權規定處理, 但住戶仍應完整閱讀表格及依照指示填寫, 不宜自行假設可以省略其他部分。
不要忽略申報表: 選擇不申報、逾期不交表或拒絕提供房署要求的資料, 並不等於自動按最高租金處理,而可能直接導致租約被終止。
家庭入息一般包括甚麼?
家庭入息並不只包括基本月薪。視乎申報表的定義及個案, 住戶可能需要申報:
- 工資、薪金及津貼;
- 花紅、佣金、超時工作收入及其他僱傭收入;
- 自僱或經營業務所得;
- 退休金及定期收入;
- 投資、租金或其他收入;
- 家庭成員在香港以外取得的收入;
- 房屋署申報表列明的其他入息。
部分收入是否計算、如何平均,以及可否扣除強積金供款, 應以當期申報表的定義和房署審核結果為準。
哪些公屋住戶可能獲豁免富戶政策?
房委會為部分有特殊需要的家庭提供豁免安排。 常見類別包括全戶成員均屬指定人士的住戶,例如:
- 年滿60歲或以上人士;
-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人士;
- 合資格的傷殘津貼受惠人;
- 由上述指定類別人士組成的家庭;
- 房委會最新政策列明的其他豁免住戶。
「家中有一名長者」不一定等於全戶獲豁免。 是否符合資格,須視乎所有家庭成員的身份、所領取津貼類別、 戶籍狀況及房委會當時的正式規定。
住戶即使認為自己符合豁免條件,仍應按房署要求交回表格或證明文件, 不應自行停止申報。
公屋富戶可否購買居屋或綠置居?
公屋住戶可按當期計劃資格申請居屋或綠置居, 亦可在取得適用的有效購買資格證明書後, 購買合資格的未補地價二手資助出售單位。
居屋2025(居屋2026)揀樓已於 2026 年 10 月 21 日展開,綠表公屋住戶如持有效購買資格證明書,可按攪珠次序揀選今期 5 個新居屋項目(啟德啟陽苑、錦田匯熙苑、將軍澳影輝苑、屏山朗風苑、東涌裕豐苑)的單位。詳情可參考 居屋2025 揀樓懶人包。
但「自願遷出公屋」並不應概括寫成自動保留綠表資格四年。 住戶遷出後能否繼續以綠表身份購買資助房屋、 資格有效多久及適用於哪一個計劃, 須視乎遷出安排、獲發的證明文件及當時政策。
如果住戶考慮由租住公屋轉為置業,可以先比較:
- 現時須繳交的公屋租金級別;
- 家庭收入是否穩定;
- 首期、印花稅、律師費及裝修預算;
- 居屋或綠置居的申請資格;
- 未補地價二手居屋的購買資格;
- 銀行按揭批核及每月供款能力;
- 購買單位後交回公屋的期限。
公屋入息及富戶政策常見問題
公屋入息超過申請限額是否一定要遷出?
不一定。富戶政策一般按家庭入息超出相同家庭人數公屋入息限額的倍數處理。家庭入息超逾限額兩倍至五倍,可能先按相應級別繳交較高租金;超逾五倍或符合其他遷出條件,原則上須遷出公屋。
公屋入息超過兩倍要交雙倍租金嗎?
不是簡單繳交雙倍租金。按收緊後的公屋富戶政策,家庭入息超逾限額兩倍但不高於三倍,一般須繳交2.5倍淨租金另加差餉,實際租金以房屋署通知為準。
公屋入息超過三倍要交幾多租?
家庭入息超逾限額三倍但不高於四倍,一般須繳交3.5倍淨租金另加差餉;超逾四倍但不高於五倍,一般須繳交4.5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資產超過公屋申請資產限額便要遷出嗎?
不一定。新公屋申請的資產淨值限額,與現有公屋住戶在富戶政策下的遷出門檻並不相同。富戶政策的資產遷出門檻,是相應家庭人數當時適用的公屋每月入息限額乘以100。
公屋住戶持有香港住宅物業會怎樣?
公屋住戶或其家庭成員如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原則上須遷離公屋。聯名物業、遺產物業、公司持有的物業權益或正在轉讓的物業均可能涉及擁有權審查,住戶應如實申報並以房屋署的個案審核結果為準。
海外物業是否需要申報?
需要按申報表的規定申報。海外物業一般可能被計入家庭總資產淨值;香港住宅物業擁有權則另有較嚴格的遷出規定。物業估值、業權比例及可扣除項目須按房屋署要求處理。
不交公屋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是否只需繳交最高租金?
不是。選擇不申報、逾期未交回申報表或拒絕提供房屋署要求的資料,可能導致租約被終止及被要求遷出,而不是單純改為繳交最高級別租金。
全家年滿60歲是否不用申報?
全戶家庭成員均屬房委會指定豁免類別的住戶,可能獲豁免富戶政策,但是否仍須交回表格或提交證明文件,應以房屋署通知為準。家中只有部分成員年滿60歲,不代表全戶必然獲得豁免。
家庭入息下降後可以申請調低租金嗎?
如家庭入息、資產或成員狀況出現重大變化,住戶可按房屋署指定程序申報並提交證明文件。能否調整租金、調整何時生效及是否需要重新審查,須視乎個案及房屋署的正式批核結果。
收到公屋遷出通知後可以申請覆核嗎?
住戶應先查看通知書列明的理據、期限及申述程序。如家庭人數、入息、資產、物業權益或豁免資料有誤,應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證明文件及提出申述。逾期處理可能影響租約及覆核安排。
公屋入息及資產申報檢查清單
- 核對申報表列出的所有家庭成員;
- 確認申報周期採用哪一年度的公屋入息限額;
- 申報所有香港及海外收入;
- 申報銀行存款、投資、保險現金價值及業務權益;
- 申報香港及海外物業權益;
- 準備糧單、銀行月結單、稅單及資產證明;
- 如申請豁免,準備年齡、綜援或傷殘津貼證明;
- 在通知書列明的期限前交回表格;
- 保留已遞交表格及文件副本;
- 如收到補交文件或遷出通知,立即按期限處理。
官方資料來源
公屋入息限額、資產門檻、租金級別、豁免條件及申報程序可以調整。 正式申報時,應以房屋署通知及房委會最新公布為準。
免責聲明:本文只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公屋資格、法律、財務或按揭意見。 房委會及房屋署可調整政策、限額、租金和執行安排, 一切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住戶收到的正式通知及個別審核結果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