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有留意地產代理廣告,經常會見到居屋放盤時會註明「已補地價」,究竟甚麼是補地價?居屋補地價有甚麼地方需要注意?如何計算要補多少地價?
- 甚麼是補地價?
房委會的居屋計劃原意為公屋住戶或部份合資格人士提供低於市價的上車機會,讓他們能以免卻地價的價格購買單位,安居樂業(例如2019年的新居屋便是以市價的五九折發售)。為了防止炒樓現象出現,若日後要在公開市場賣出居屋單位,則須補地價解除限制。
- 可否在申請補價前訂立買賣協議?
如果屬於5年轉讓限期內的單位,業主必須向房署申請補價才可以簽訂買賣協議。如果業主在房委會接納申請前已訂立買賣協議,有關協議均告無效。如果屬於5年轉讓限期後的單位,則可以在簽訂買賣協議後才申請補地價,但必須在訂立協議的28日內向房委會繳付。
- 可否只是補地價不出售單位?
業主可以補地價後不出售單位,在繳付補價後,業主會收到「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之後便可自由轉讓單位。
- 補地價如何計算?
補地價數值需要以(1)補價時的市值、(2)購入物業的十足市值及(3)原來的樓價計算。
假設業主補價時的市值為510萬,而當初買入的單位十足的市值為500萬,而原來的樓價為350萬,其補價價錢便是153萬:
如未繳付補價或未經房屋署許可,業主不能將單位按揭,但可以透過律師及銀行,在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生效當日簽訂按揭契據。
- 居屋補地價的估價與普通私樓按揭估價有何不同?
居屋補地價的工作由房屋署或委託的測量師行執行,而普通私樓申請按揭時,會由銀行委託測量師行進行估價。而居屋補地價的估價有效期只有2個月,限期過後便會失效,業主需要重新申請及繳付手續費。
- 可否反對房署的估價?
如果業主反對房署的估價,可在評估補價通知書起計28日內,透過書面向房屋署支援服務第四組或相關測量師行反對,又可於28日內向土地審裁處提出上訴。
- 估價上訴期間可否轉移單位?
如果在上訴期間希望出售手上物業,可根據通知書上的補價繳付補價,如果最終結果的補價比原本為低,業主將獲發可以扣減的款項。相反地,如果最終上訴結果的補價比高於原價,業主則需負擔增加的補地價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