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客戶通過香港投資移民獲批後拿的是臨時身份,之後每兩年續簽一次,滿足入境處“通常性居住7年”的要求才能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而許多客戶在獲批之後會不重視續簽這件事,一旦續簽失敗,之前為獲批所做的所有付出和努力也將付諸流水了。
這麼說來續簽香港是不是很難?非也,香港政府對投資者沒有提出明確的移民監要求,七年後能否順利獲得永久居留身份,主要取決於申請人在香港保持投資的這7年當中,是否有“通常居住”香港的行為,入境處會根據法律條款以及提交的申請材料審核申請人是否滿足條件。
下面給大家分享一個真實案例,我們的客戶由開始辦理香港投資移民、續簽到永居的整個申請審批流程。
客戶情況:
C女士1人申請
第三國身份: 澳洲
申請身份:中國護照
投資物業: 18/05/2010
購入價HK$16,881,500 ,
現值約HK$31,800,000 (漲價接近一倍)
申請過程:
2011年7月 申請香港投資移民。
期間每兩年在美聯移民協助下順利辦理續期。
2017年C女士因身體出現狀況,未能續簽澳洲簽證及如期申請香港續期簽證。
2017年11月 C女士身體情況好轉,可簽署續期檔及遞交續期簽證申請。
2018年4月 入境處通知需要C女士提供延誤遞交申請所有相關的證明,否則將會被重新計算七年。當中美聯移民一直協助C女士補充入境處要求的大量資料,(包括:醫生證明,七年期間的出入境記錄,澳洲簽證更新等)。
2018年7月 C女士已滿七年, 可以申請核實永久居民身份, 因簽證已過了有效期,所以不能遞交申請。C女士對此感到十份焦急。
▲續期簽證在2017年已到期
2019年2月 入境處再要求補充額外證明,(如:提供所有出入境記錄,住宿,有關消費收據,及解釋出境理由。)
▲按入境處要求補件
2019年3月 美聯移民認為入境處要求不合理而且太苛刻,因此與負責審理的主任溝通及商討客戶的真實情況。
▲給入境處寫解釋信,期間多次與入境處主任溝通
2019年4月 最終入境處接納美聯移民解釋,最終批准C女士的續期簽證。
▲最終獲得入境處的延期批准
在申請永久居留身份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突發情況,除了要儘量符合入境處的意願和要求,關鍵時刻還需要經驗豐富的移民團隊專業指導及應對,才能順利獲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