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傳媒報導,我們打算賣出的一組豪宅,現在打算賣3.6億元,較4年前叫價9億元下跌了6成。不少人以幸災樂禍心態回應,同事感到不忿氣。其實,當時我們又沒有打算賣,代理將個價錢比市價叫高一倍至9億,如果有人還價就對我們說,到最後都無人還價,事情不了了之,現在竟然給傳媒翻舊帳,說我們打算賣的物業樓價下跌了6成,意思是我們投資不當。叫價高有什麼出奇?根本不是當時市價。
我請同事別勞氣,這就是香港傳媒吸引眼球的手法,但是他們並不是報導假新聞,但沒有報導全部事實。事實是,任何買賣交易,應該是買入價同賣出價比較,如果我們9億元買入,3.6億元賣出,給人笑都沒有辦法。但是我們是以1,280萬元買入,而且收了許多年租,現在打算賣3.6億元,都不知道賺了幾多倍。但是為什麼傳媒不作全面性報道,只敢斷章取義,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