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安定邨居民在網上投訴被偷鞋,並上載一張圖片,顯示其在鐵閘門旁自行加裝的鞋架,但鞋架上已空無一物,詢問屋邨的治安是否差了很多。最終貼文引來網民一面倒批評,指其行為是霸佔公共空間,被偷鞋是咎由自取。
除了鞋及鞋架外,會擺放在公共地方的物品包括單車、購物車、雨傘架、化寶筒及嬰兒車等。疫情過後,亦有不少人會放置地氈在門外,以避免將灰塵和污垢帶入室內,影響室內的空氣。
走廊不可擺放私人物品
到底可不可以將私人物品擺放在走廊呢?是不可以的,根據大廈公契及消防條例,電梯大堂、走廊及梯間等區域屬於公眾地方,不能私自佔用的,不論所放置的私人物品是否影響物業形象或構成衛生問題,都是屬於違反了大廈公契及消防條例。
在大廈公契中,會列明禁止住客的事項,如不可養寵物、滋擾他人、在公眾地方放置雜物、在單位內經營非法活動、或在公用地方晾曬衣物等行為,以確保大廈管理有序,無論是租客還是業主都受公契約束的。
如果有住戶將私人物品置放於走廊等公眾地方,管理處會如何處理?若然屋苑管理處收到相關投訴,或在巡樓時發現有關情況,會先向住戶發出通告,要求他們在限期內清除物品。若然住戶在限期內沒有理會,管理處可代為清理,而且不需再另行通知。
有些業主會將全層單位購買後,並自製成為相連單位。須特別留意的是,即使業主擁有全層單位的業權都好,電梯大堂及走廊等位置仍屬於公眾地方,不可以強行霸佔或擺放物品。
違規放置雜物的潛在後果
除此之外,走廊屬於走火通道,如有雜物阻塞,萬一出現火災,便會增加逃生難度。因此於走廊放置任何私人物品,都是違反消防條例的,如發現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如其後再犯及再被定罪,可處罰款$20萬及監禁1年。
另一方面,如果住戶在走廊擺放地氈、鞋架等各類私人物品,不僅會妨礙日常清潔及保養工作,令清潔人員難以有效進行地面清潔,更有機會構成絆倒他人的風險。若最終有人因此受傷,相關責任未必僅由管理處承擔,涉事住戶也可能需要負上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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