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印花稅(修訂)條例》於1月中旬刊憲生效,意味著換樓客「先買後賣」的換樓退稅期由6個月延長至12個月,即先購入新住宅單位,並在12個月內轉售原有唯一的住宅物業便可申請退稅。
原本換樓退稅期只有6個月,換樓客「先買後賣」後需於限期內盡快出售原有單位才可退稅。而現時退稅期延長多半年,令「先買後賣」的換樓客有更多時間沽樓,降低心理壓力,換樓意欲隨之增加;更重要的是,此舉同時釋放出其原先自住的細單位,即增加二手市場的供應,有助重啟「換樓鏈」。
無疑,受惠於換樓退稅期延長,近期的二手市場的中價物業交投亦有所回升。據美聯物業房地產數據及研究中心綜合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去年11月至今年1月(以去年12月至今年2月註冊反映)逾700萬至1,000萬元平均每月二手住宅成交量錄約760宗,相比前三個月即去年8月至10月份平均每月約550宗已上升接近4成,可見政策已收初步成效,帶動中價物業成交。
雖然市場對是次修訂印花稅條例反應正面,但二手市場的整體交投多年來受辣招所壓抑。自2013年2月DSD辣招正式實施以來,已屆滿5年,連同推出的SSD、BSD及連番收緊按揭成數下,近5年平均每月二手住宅成交量僅約3,600宗左右,較之前5年平均每月約7,300宗大跌一半,可見辣招下二手交投大幅萎縮,而換樓退稅期延長對改善整體二手住宅流通僅起緩解作用。
再加上,在香港經濟基調良好,生產總值增長勝於預期,而且失業率為二十年新低水平等因素支持下,本地的物業購買力持續高企,當中更以一手項目最令人注目。如將軍澳大型新盤於剛過去的周末推售750伙並全數沽清。此外,西營盤新盤在增加優惠後亦在一周內沽出逾百伙,可見一手購買力之強。
面對龐大的置業需求,當局除了在持續增加土地和一手供應外,亦應加大力度從釋放二手供應,雙管齊下回應不同收入階層的置業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