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手楼,楼花期多长,往往影响买家入伙前的住屋预算,当然,楼花期愈短,吸引力按道理就愈大。然而,我们在关注入伙日期时,时常见到“关键日期”和“收楼日期”两个似同非同的字眼,到底两者有何分别呢?
事实上,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有资料列明,根据《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的要求,就未落成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或尚待符合条件的已落成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而言,卖方必须在售楼说明书、广告及买卖合约中列明由该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提供的该项目预计“关键日期”。
照字面推断,“关键日期”即是“收楼日期”。然而,卖方有权获得认可人士在顾及纯粹由以下一个或多于一个原因所导致的延迟后认为合理的延期,完成有关发展项目,包括 (a) 工人罢工或封闭工地; (b) 暴动或内乱; (c) 不可抗力或天灾; (d) 火警或其他卖方所不能控制的意外; (e) 战争;或 (f) 恶劣天气。
不过,买卖合约亦述明,卖方须于认可人士批予延期后的14日内,向买方提供有关延期证明书的文本。而发展商是有权力因上述因素,将原定“预计关键日期”延后。所以,买家应有心理准备,实际“收楼日期”往往比起“关键日期”为迟。
一般情况下,发展商需在“最终预计关键日期”两周内向地政总署申请“满意纸”,并在获发“满意纸”后一个月内,发展商须以书面通知买家正式交付物业。
另一个大家会关心的问题,发展商又会否较关键日期前交楼呢?答案是有的。其中一个位于大埔白石角的新楼项目,项目预计关键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岂料发展商于2020年6月初突通知建筑期业主提早五个月收楼,令部份以建筑期付款的买家需要提早办上会。
故此,采用建筑期付款买家,如果就预计关键日期、收楼日期和承造按揭事宜有疑问,都应该按个案实际情况向卖方(即发展商)查询,征询法律意见,并向相关的银行或财务机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