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清晰的租约有助理清业主及租客之间的权责,但当双方首次签订租约时,内心难免充满疑虑,担心租约条款有魔鬼细节,无法保障自己权益。其实只要明白租约内的基本结构及需要列明的项目,签订租约自然更加轻松。今次就和大家分享租约内应关注的细节,正式签租约时自然更加轻松。
签订租约前注意事项:
1. 签订租约前,根据现时规例,为住宅单位业主处理租务的地产代理,签订租约之前须先进行土地查册,向准租客提供土地查册结果文本,准租客签订临时租赁合约前,可以要求代理提供及解释最新的土地查册资料,如遇到不明白的地方,亦可以向地产代理了解。
2. 业主与租客商议好租赁条件后,一般先订立临时租约,在租客支付业主按金后,才正式订立正式租约。正式租约可由双方代表律师、受委托的地产代理甚至双方自行处理。
正式租约需具备的资料:
1. 基本资料:
租约中详列业主与租客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及通讯地址。
2. 物业地址:
物业地址要以土地注册处的资料为准,避免选用网上资料。天台或花园需要列明所占范围,车位要列明编配号数及位置,分租单位需要列出分租部份。
3. 租住期限:
签租约时要考虑租期长短、起租期及租约届满期,一般租期为两年,但要列明如果中途终止租约,需要何时通知及缴付代通知金金额。如果租约完满后租客有优先续租权,需要列明行使的时间、可续租的年期及可调整金额,避免日后出现争拗。
4. 缴交租金事宜:
A. 租金金额及缴费次数,例如月缴、季缴或年缴
B. 租金及杂项开支:租金内是否包括差饷、地租、管理费,免租期的期限及相关开支由谁人负责,一般而言,租金已包括物业开支,而租客则负责日常生活开支,如水费、电费及煤气费
C. 免租期:免租期日子及期间单位开支由谁人负责(如水电煤气费)
D. 缴付租金时间:指定交租的日子,例如每月第1日交租
E. 缴付租金方法:如现金、支票或银行入数
5. 出租物业按揭条款
业主有责任出租物业前先获得承按人同意出租单位。如果在租约期间承按人采取法律行动收回单位,租户有权终止租约,业主要在指定日数内退还按金,例如假设业主违反按揭条款,租户提出解约后,需要在10日内把按金发还对方。
6. 家俱电器维修权责
如果单位内有家俱及电器,业主可以考虑在租约以外附带清单,列出数量、位置及谁人负责维修事宜。
7. 租客会所使用权
现时不少新式住宅会所设备丰富,租约需列明租客能否享用相关设施及使用条件。
总括而言,只要在签订租约前,业主与租客保持良好沟通,在租约白纸黑字厘清权责,便能减少日后争拗。出租物业按揭会较一般按揭更为严格,既不能申请按揭保险,最高又只能承造五成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