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如果想将物业转予子孙,或夫妇间转让,不要以为使用“送让契”(Deed of gift)转让,便能豁免买卖印花税。因为,税局仍会按市场估价收取印花税,同时日后新买家亦会难以造按揭,令出售更为困难。
送契楼并非“0”成本
送契楼意思是指,业主以$0成交价,将物业赠予买家。透过网上查册,会将有间转让纪录记下“送让契”(Deed of gift)的字眼。另外,若成交价严重低于市价,例如银行估价600万元,但成交价为300万元,银行亦会怀疑有关成交是“送契楼”,而不会提供按揭。
值得留意是,不少人以为买卖印花税是按楼价成交额去评估,因此$0成交价的“送契价”便不需要交买卖印花税。事实上,税局面对“送契楼”仍然会按律师楼或税局的估价征税,故用“送让契”来避税是不可行的
业权问题 令下手难以造按揭
“送契楼”的送赠法律程序一般需时 3 年才完成,过程中业权并不稳固,由于破产条列限制,为防有人在破产前将资产转移,若送赠的业主日后申请破产,其5年内有关的“送契楼”或低于一般价值转让他人的资产,破产管理官有权向法庭要求索回该物业,导致物业的业权并不稳固,受赠方随时失去了物业业权。
因此,大部分银行考虑到送契楼法律程序需时,加上送赠人破产的话又引起一场业权风波,故拒绝为5年内曾签送让契或无偿转让契的物业批出按揭。同时,大型银行为安全起见,更不会为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业承造按揭,大大影响了受赠人将来放售物业到市场的机会。
使用近亲转让更为有效
因此,若想将物业转予子孙,或夫妇间转让,可以考虑以近亲转让,虽然需要缴交印花税,但可近亲转让可享豁免额外印花税,而送赠契则不获免。业主可以找估价最低的银行作为转让价参考,避免太低成交价,影响了买方的业权。
另外,如想业主想将物业留给子女,亦可以“长命契”方式加入对方名字。他朝过身后,子女便自动成为业权人。这方法既可免却遗产承继手续,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业后,随即变卖物业。